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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1
《无人生还》
昨晚实在吓得不敢看。半当中好几次打开电视看电影频道在放的《导盲犬小Q》,以求中和情绪。看到毛160页的时候,决定无论如何还是先睡觉算了。就这,我还让电视机定时开了一个钟头,放放《烈火雄心》这种很灼热的港剧。这才安心睡去。
刚开始为了数人,我前后翻了好几遍(玛露露的书啊真对不起!),因为这个布洛克和戴维斯没办法对起来——尤其是他在餐厅里看小瓷人的时候,阿加莎第一次直接用布洛克来称呼他,真有点叫我摸不着头脑——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时候上岛的啦!其实这个童谣本来就很有线索,“做法官”可并不意味着死掉。不过我曾经以为凶手是罗杰斯,因为那个小人是“砍自己”,不是被人砍的。我的猜测是,罗杰斯假装死掉,然后再把所有人一个个结果了。不过这件事如果要着落在管家身上,不是变成《小岛惊魂》了嘛。想到这人躺在那儿装死,然后趁别人不注意爬起来行凶,这种情景真让我有点受不了——《电锯惊魂》最叫我受不了的也是这个。
后来大概很多人会和我一样,一度以为策划者就是韦拉。我仍然觉得诱使她上吊这一段其实有点牵强了。这人求生意志多强烈啊,就是为了活,才把隆巴尔德打死的咧。
侦探小说最好看的当然就是最后揭开谜底那一幕啦。我看到这里常会把书放下来,有点“留着下次吃”的节约相。这就像你一直待在一个四壁都不通风的房间里,然后突然走到了外面,你觉得空气清新,微风扑面,那揭开新一章的喜悦呀,真是没的说。小说里那种“十年过去了”之类的桥段,也能获得这种效果。
另外,那个菲利普·隆巴尔德啊,大概就是Lost里面Tom Sawyer的原型吧,你们不觉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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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5
HISTOIRES DE LA MODE
因为要采访,所以看起了这本书。相当的好看啊,甚至有些感人至深的段落。我第一次开始对Cristobal Balenciaga本人有了点了解。
虽然巴伦夏加在迪奥之后步入时尚,但迪奥对他的天才非常推崇,曾经说过这样的名言:“巴伦夏加是所有人的大师”。他们的关系让人联想到神话中客厅里的两只猫,在同一间沙龙,各自守着自己最舒服的靠垫,看似接近,却隔着一道无形的界限,这个界限来自于他们相互的尊敬与只有在独处时才会承认的相互爱戴。1949年7月,就在时装周开始前八天,当时行业的两个工会联合组织工人大罢工。由于不属于高级时装协会,迪奥有不同于其它同行的员工薪金标准,因此并没有受到罢工影响,这成为他向巴伦夏加表示友好的一个机会。由雅克·胡莱陪同,他来到乔治五世大街10号,登门拜访他的伟大同行,提出要借给巴伦夏加自己的工作室,以解燃眉之急,巴伦夏加在被深深感动之余却依旧婉谢了。
还有极为有趣的关于Andre Courreges的段落。因为我买的头一双外国靴子就是Courreges,所以对他老有些亲切感。
过了四年以后,他开始考虑:如果继续留在这里,是否还有可学的东西。于是他约老板在马哈索大街(Marceau),巴伦夏加自己的住所与他会面,他说:“躲在一棵大橡树下面的浓荫里可以受到保护,但同时也感受不到阳光的直接照耀,我感到自己是落在树下的一颗种子,所以请您接受我的离去。”而当时的处境非常微妙,因为古亥基同时也是巴伦夏加最亲近的朋友之一,他经常会同哈蒙·埃斯巴哈扎(Ramon Esparza)一起陪伴巴伦夏加登山健行,或是闲逛古董,交情非浅。如果没有大师的恩准,他断然不能甩手而去。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他虽然一直犹豫着却始终没有离开,而那时,他在巴伦夏加已有十年之久了。他的请求没有立即生效,于是又采取抵制的态度消极怠工,经常缺席工作室的例会,直到有一天巴伦夏加传唤了他。
——结束吧!我让您走,您需要些什么?
——什么也不需要。
——那您如何生存?您打算在哪儿开店?他很友好地要求去看看古亥基在克利贝大街(Klever)相中的,那间位于三层却没有电梯的房子。
——我将给您介绍的那些顾客们,不会接受没有电梯的房子。
——我不同意您给我介绍顾客,我要依靠自己。两个男人之间的深情厚谊,却是用如此耿直的个性来表达。
新店开张不久,古亥基接待了一个名女人拉·贝根姆(la Begum)的拜访。
——对不起,夫人,但我事先声明过,我不接受巴伦夏加先生的任何顾客。
在她的一再坚持下,古亥基让步。
——好吧,但是如果没有荷娜小姐的允许,我还是不能做。拉·贝根姆转身出门,她再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张卡纸,上面是荷娜小姐的手谕“允许制作”。
Courreges当面要求一个美国有钱人“拥有一对20岁女孩的乳房”,因为他“完全不想做一条适合隐藏60岁乳房的裙子”。我被这些怪人迷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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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2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对于最后一部,我最想说的一句话就是:斯内普终于没有令人失望啊。
为了给读者带去一种“系列化”的亲切熟悉的感觉,罗琳维持了一个基本的模式。即便邓布利多在上一部就死了,她仍然安排他在故事接近结尾处跑出来解释一切谜团,甚至为此不惜造出一个不清不楚的阴阳分界。事实上有冥想盆中的斯内普,我觉得已经足够了。
不过,一切高潮都被人为地提升到了不能再高的程度。如果说第一部是有趣,第二部是悬疑,第三部是感人,第四部是瑰丽,第五部是阴郁,第六部是伤感,那么第七部绝对就是壮丽。当我在读这最后一部的时候,不时会停下来回忆第一部--这个故事显然已经被充实、被复杂化到了极点,因为旁枝太多,导致最后一部的很多人物关系都有点令人迷惑,并且伏地魔与哈利的纠缠,也早就有了点绕不出去的意思。
是该结束啦。一个十九年后的结尾,显得有点庸俗,然而对于所有哈利迷而言,还不得不说它是皆大欢喜的。最后两章几乎令我读来有点不耐烦,仿佛把之前的壮丽一笔勾销了,但无论如何,翻过最后一页,还是感到同样的怅然若失--这可如何是好?叫我接着读什么呢?
一晃五年已经过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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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9
《爱与同情》
就它的前半部分而言,我觉得这是一部无可挑剔的小说。这个结论其实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我的一种直觉--无论你身在何处,都能投入地把它看下去。
对我而言,这个故事一开始存在一个悬念,即它的主角到底是谁。前1/3部分的叙述展开得不疾不徐,并且可以说每个字都很精彩。乍一看来,故事要怎么发展,轮廓已经非常清晰。正由于太容易揣测了,反而令我怀疑起来。并且这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是茨威格最擅长描写的一类,因此也为我所熟悉。面对他生前发表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我不由自主地总想要找到一个令他如此厚爱这故事,而感到必须要写到这个篇幅的原因。“总有些什么特别之处吧?”这就是我一开始的想法。
这疑问在康多尔大夫正式出场的那一章获得了答案--或者不如说,我自以为已经豁然开朗。“那么,原来这么多铺垫,就是为了他啊!”我这样想。这个发现使得之前本来就非常精彩的叙述看起来显得更其杰出了。多么令人如痴如醉的节奏!
在看完全书之后,我仍然坚持认为,在这个故事当中,其实最有价值的人物不是女主角,而是他的父亲--这个青年发迹,最后遭遇不幸晚年的假贵族,以及康多尔大夫。他们自己的故事都完整地出现在小说当中,前者是通过第三者叙述,后者是通过第一人称自己的观察,两者都布置得自然而然,并且与男主人公自己的经历互相纠缠--一种心理上的,微妙的对照和启示。与他们相比,女主人公的故事反而显得非常苍白,需要一再地加以强调和渲染,才能获得读者的注意。出于这个原因,当小说进行到后半部分,叙述的重心开始转移到艾迪特身上,它就不再像前半部分那么精彩和流畅了。
这一部分值得注意的其实同样也不是艾迪特,而是这个年轻的少尉,这个“我”。他跟所有人物发生这样那样的联系,所有人物也通过各式各样的方式影响他,从而导致他作出一个最后的决定。后半部分几乎全然是内心化的,不知为什么,我曾经爱不释手的,茨威格的挑选故事和人物的眼光、他的描写方式、他内心化的细腻复杂的取向,如今却稍微使我有点难耐了。
我不认为小说中关于任何人人生经历的任何一段插叙,甚至是关于巴林凯身世的插曲,有旁生枝节之嫌。我只怀疑,茨威格所写的在多大程度上符合他当时所构想的。也许有一股力量,在叙述的过程中把他推到一旁去了一点。但这也只是一个没有根据的,完全基于感觉的猜想。总之我所理解的这个故事,不是一个姑娘与一个年轻男子的故事,也不是一个姑娘与她父亲的故事,当然也不是一个年轻军人的往事,而是三个男人之间的故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艾迪特只是配角。
更具体地说,它是关于世界尚未被毁灭那时候的,三个男人的回忆。在小说的结尾,那明显茨威格式的,对于战前世界的缅怀,给这个悲惨沉闷的故事也蒙上了一层浅蓝色薄纱。再沉痛、再令人难堪的苦难,相对这已经失去希望的结尾而言,也显得不那么沉痛,不那么令人难堪了。
除此之外,我必须对第十四章提一笔。 这里开头,有一段关于月光下的花园的描写,意境清冷,却又生气勃勃,为我所心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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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1
《爱的徒劳》
在我看来,这是一出供人们在吃过晚饭之后,把客厅里的家具全部挪到墙边,挑一两场来演着消遣的戏。全篇找不到一丝一毫沉重的感情,却充满了戏谑、逗 乐、年轻和不能遏止的享乐之心。我几乎能想见一个古代的、外国的玛露露嘻嘻哈哈地翻着剧本找场次,并且争着要扮演罗瑟琳的场面。这些不大庄重的寻欢作乐者 最后一定会因为里面的荤段子而笑倒在扶手椅上——爱聚会的人们可以在这个剧本里学到怎样把下流话说得趣味纷呈。
沈林先生为《爱的徒劳》所写的一篇导语,虽然不长,但是内容丰富,点评准确而又优美,读来让我喜欢。现在全文摘抄如下。
喜 剧往往经不起岁月消磨,这就是为什么本剧发表一个多世纪后,诗人蒲柏编辑莎翁剧作集时把其中大段台词打入了脚注的冷宫。在他看来,从斯特拉特福镇走出来的 农村诗人并不懂得真正的幽默。笑话更是经不起翻译,尤其是依靠谐音的双关语,这就是为什么每逢我们遇到这类插科打诨就难免要忆起语言大师约翰逊的议论: “一个双关语,不论其如何贫乏无味,都令莎士比亚欢欣,甚至使他置情理于不顾而恣情追逐。对于他,双关语即是倾国倾城的埃及艳后,为了她丢了江山也心甘情 愿。”
同时,此剧又处处充满勃勃生机。风流倜傥的青年贵族与美丽俏皮的女宾们 的调笑;乡村里的冬烘先生、糊涂巡警、傻气大姐间那些莫名其妙的纠葛,读来令人喜笑颜开,只觉得春风拂面。人物虽然类型化,但那颜色是浓烈的,个个鲜亮活 泼,总叫人联想到英国漫画家笔下的众生相。情节固然简陋,又缺乏心理动机和细节描写,但剧中不乏极具戏剧效果的点睛场面,这些场面在历代各国的演出中总是 最受称道。
这是一出极其风格化的剧作。我们在后世的轻歌剧中还能见到它的流风遗韵。对于喜剧,坚持要求它缜密、细致和深刻,有时是十分败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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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3
《错误的喜剧》 《驯悍记》 《幻影书》
过去从来没有认真阅读莎士比亚,可以说完全是因为懒惰的缘故——对一个不熟悉的体裁懒得去适应。尤其是喜剧,除了《威尼斯商人》之外,几乎没有碰过。今天在家里突然就读了起来,并且是从全集的第一卷开始,挨一挨二地往下读。
《错误的喜剧》,我觉得是在“写作一部闹剧”的前提下写出来的。照例有许多风趣机智的对白,比如“我未解风情先要学习温顺服从”。 相对而言,《驯悍记》更令人喜爱和琢磨,但是我读完一遍,可以说没有十分明白。一开始,我以一种阅读爱情故事的惯性来看待四位男女主人公,到最后证明全部都是错的。莎士比亚本人的意思在这出戏里彻底隐藏了,我越是琢磨,越是觉得这个戏里每个人物之间的关系都值得玩味。我稍微google了一下,多年以后,再次开始觉得图书馆是一样非常必要的东西。
有一个资料里说道:“七十年前,莎劇的第一部有聲片《馴悍記》(1929)由女影星畢克馥演凱特,她一邊在正經地宣揚為妻之道,一邊卻對兩個新娘會心地眨眨眼睛。這很堪玩味的、帶有嘲弄大男子主義的丈夫的小動作,給後來的舞台演出帶來了一種新的處理方式。”这一段话令我感到很风趣,它一下子使《驯悍记》变成了《绝望的主妇》。
至于为何要在情节中加入这许多枝节和误会,例如特兰尼奥假扮卢生梯奥,是否只为了风趣热闹,这个我没想明白。读来略感累赘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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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影书》是我在一个月时间里断断续续看完的。这本书直到临近结尾部分才开始带给我一些别开生面的乐趣。 等我读完之后,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故事,并且作者用一种特别的、能够造成强烈效果的方式来叙述它。不过这种方式造成了表述困难,导致这本书的一大半都显得有点乏味、单调和矫柔造作。我不想说它平淡,因为可以看出一种尝试,只不过力有不逮的痕迹也很明显。正是这些痕迹让我的阅读感受有点焦躁——有点代人着急的意思。关键的部分仿佛都被随便放过了。
不过我此刻觉得,不舒服的感觉主要来自于我对书中人物的反感。不知为何,男女主人公都不能引起我的同情。此外,为了情节的曲折离奇,作者还是编织了太多巧合,就连写来都有些牵强。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恋,看起来与其说浪漫,不如说是突然。这一类例子不一而足。因为是自述体,并且其中还套用了他人的自述,所以对于情绪和感觉的描写有很多。虽然多,却不深入,不能引起共鸣,只有絮叨之感——我想这是最大的败笔。
然而它的结尾仍旧敲了我一下。这是一个构造得非常严密精巧的故事,而假如缺少了那段短暂的爱情,它就很难成立,它所有的动人之处将会全部消失。究竟这个故事写的是谁——这一点的模糊,就是故事的关键。尤其是“我”在最后提及:
“我认识阿尔玛才不过八天时间。其中有五天我们是分开的,我计算过我们在另外三天里一起度过的时间,结果总共只有五十四个小时。其中十八个小时睡觉睡掉了,还有七个小时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我们被隔开了:我一个人在小屋里待了六个小时,我跟海克特一起待了五到十分钟,我看电影看了四十一分钟。那样剩下只有二十九个小时我能真正看到她,摸到她,能把自己封闭在只有她的世界里……”
这句话几乎令我当即出神了。不过,这也是我自己最近的心境使然吧。








